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22〕1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2020、2021、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材料报送

2022年10月10日前,呈报部门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完成所属人员信息报送,经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呈报部门将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打印;《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A3纸打印)报送至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申报要求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具体要求,按照滨州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0543-8173028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