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2年高级经济师参评基本标准条件 

一、专业设置
  本评委会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高级经济师。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高级知识产权师。
  二、条件要求
  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廉洁奉公,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高级经济师,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经济工作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同时,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10年;
  (5)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3年。
  2.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应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掌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对知识产权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
  (5)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3年。
  (二)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经济师,取得中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的重点行业规划、经济政策规章、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布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经济专业领域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针对行业发展、经营模式、变革创新、技术转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工作,具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企事业单位战略规划、投融资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兼并重组方案、管理变革方案、经营机制变革方案等,并得到实践运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够总结管理实践规律、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运用;或在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在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流动、优化配置方面,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取得中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①长期从事专利申请、无效、转让等代理业务和咨询服务,或长期从事商标注册申请、异议、转让等代理业务和咨询服务,或长期从事版权登记、交易、代理、咨询服务,具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帮助创新主体有效获权确权用权,得到服务对象肯定,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②长期为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参与办理完成多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处理或诉讼案件,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③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预警分析、专利导航等工作,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或开展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各类活动提供分析报告,规划创新发展方向、路径,分析技术领域发展和竞争态势,被采纳后有效规避了知识产权风险,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工作,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布局、维护、运营等工作中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与人,制订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管理制度、运行规范等,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成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知识产权管理成效显著;或参与制定知识产权政策规章、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或采纳,颁布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参与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活动,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②作为主要参与人,从优化研发路径、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策划知识产权布局等不同环节,参与企事业单位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订知识产权申请策略,进行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作为主要参与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评估、核算、维护等,实现知识产权的分级分类、动态科学管理;或参与建立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并有效运行,对采购、研发、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或多次参与完成本单位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投融资等业务,为单位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成果条件:
  1.申报高级经济师,取得中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在经济领域,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专著教材、行业标准、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经济活动方案、发展规划等,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及以上。
  2.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取得中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任意成果3项以上:
  (1)参与完成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代表作;
  (2)参与撰写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著作、教材手册并正式出版;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知识产权专业论文;
  (4)作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所在单位被评为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高校。
  特别说明:
  成果是指任意组合、累计满足3项。例如3篇专业论文,或1本专著教材和2个行业标准,或1本专著教材和1个行业标准和1个技术报告。
 
  (四)破格条件
  1.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在经济专业领域取得的业绩成果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2)主持完成的经济专业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等,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实施。
 
  2.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1)担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取得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3)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管理或服务的专利,获得中国专利银奖及以上,或北京发明专利一等奖及以上,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以上。
  (4)主持完成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等,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实施。
 
  三、成果类型及相关要求
  申报人可自主选择专著教材、行业标准、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经济活动方案、专业论文、发展规划等业绩成果提交职称评审。申报人应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各种成果类型的要求如下:
  1.专业论文: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排名前三。
  2.专著教材: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专著教材须为独立作者,或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排名前三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须为正式出版物,内容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行业标准: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排名前三。标准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图集、未发布的标准不予认可。
  4.项目报告类: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应作为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或编写组成员,排名前三。报告如果是国家立项的课题,应出具课题结题报告。
  5.经济活动方案: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制定企事业单位投融资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兼并重组方案、管理变革方案、经营机制变革方案等;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针对行业发展、经营模式、变革创新、技术转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改革创新,提出的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得到实践运用,在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流动、优化配置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发展规划: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制定企事业单位战略规划、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规划等,并得到实践运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答辩代表作要求
  北京市职称评审已全面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在提交答辩代表作时,您可以选择提交一篇专业论文(论文须结合您的申报专业和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实践撰写),也可以从您的业绩成果中选择一项成果作为您的答辩代表作(同时提交一篇答辩代表作说明),各种代表作类型的要求如下:
  1.专业论文:须为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是否公开发表不限,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答辩代表作。专业论文为合作撰写的,申报人须同时提交“论文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写作目的及实际指导意义。  
  2.专著教材: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专著教材须为独立作者,或担任主编或副主编、排名前三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须为正式出版物,内容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申报人须同时提交“著作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著作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作目的,如果是合著,还要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该书的销售情况以及实际指导意义。
  3.行业标准: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排名前三。标准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申报人须同时提交“标准起草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标准或规范的基本信息,适用情况,是否修订或废止。本人在标准或规范起草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4.项目报告类: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应作为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或编写组成员,排名前三。申报人须同时提交“报告撰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根据报告类型和性质特点,介绍项目背景、研究过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是否审批通过,以及本人在撰写报告中所承担的工作。
  5.经济活动方案: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制定企事业单位投融资方案、企业改制方案、兼并重组方案、管理变革方案、经营机制变革方案等;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针对行业发展、经营模式、变革创新、技术转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得到实践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域改革创新,提出的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得到实践运用,在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流动、优化配置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申报人须同时提交“方案编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制定方案的背景、目的、解决的具体问题、取得的效益,具体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作用以及方案的应用实例。
  6.发展规划: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制定企事业单位战略规划、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规划等,并得到实践运用,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申报人须同时提交“规划编写说明”,介绍规划项目编制背景、目的、本人作用和职责,以及规划的实施情况。
  注:答辩代表作、答辩代表作相关说明均无字数要求,独立撰写的论文无需上传答辩代表作说明,其他类型答辩代表作均需同时上传答辩代表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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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2年高级经济师申报须知

为了您能够顺利完成职称评审申报,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8月23日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2022年8月11日至9月6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所在单位。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默认为社保所在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内,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3.经单位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4.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缴费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网上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请根据短信通知,点击“我的申报状态”进行网上缴费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您放弃申报。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四、答辩
  预计答辩时间:9月至12月,具体时间安排我们会在本年度审核工作完成后,及时发送短信通知,请您关注短信通知,届时请点击“我的申报状态”,查询打印《答辩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答辩。
  五、评审结果验收公示和查询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网站公示。公示期过后,最终的评审结果请在“我的申报状态”中查询。 
  六、电子职称证书获取
  本年度起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和评审材料。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发布2022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使用。法人或个人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模块,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电子职称证书包括《北京市职称证书》和《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称资格,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其中,《北京市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替代原纸质版职称申报表,用于人事档案存档工作,不再发放纸质版职称申报表。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职称评审现场答辩时间集中在9月至12月进行,届时将按照本市新冠疫情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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