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严格按照省职改办通知要求执行,档案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且在我省各类(含中直驻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新型职业农民;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省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各自主评审单位主系列职称在本单位申报,不得在省人才申报。

二、申报推荐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线上线下并行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工作由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人才中心审查上报三方面组成。具体审核推荐程序如下:

   (一)申报人员如实申报。申报人员要认真对照申报评审条件,根据规范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旦提交及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严格推荐。用人单位要按照省统一要求的职称工作规范和程序开展工作,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用人单位要承担申报材料审核的主体责任,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做到完整、真实、准确、有效、规范,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把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用人单位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我中心。本次申报由各单位人事统一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严格审核程序。我中心将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按照标准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在河北人才网公告。今年纸质版申报材料不退还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评审结束半年后集中销毁。

三、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截止时间问题。申报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关于退休年龄问题。评聘结合专业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的申报参评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30日。

(三)关于新增专业职称评审问题。一是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今年开始,我省开展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大数据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参评人员范围为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及线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企事业单位数字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二是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专业。在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和动漫游戏设计两个专业,由省文联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艺术创意设计参评人员范围为从事艺术创意设计、舞台艺术或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工作的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动漫游戏设计参评人员范围为动画、漫画、电子游戏专业领域从事策划、编剧、导演、美术设计等工作的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人员。

(四)关于进一步贯通职业发展通道。认真落实我省印发的《关于做好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评审,报考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五)继续实施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抓好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激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

(六)关于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问题。按照我省关于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文件要求,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和岗位数额限制。

(七)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认定问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八)关于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的问题。今年,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收到参评人员材料后,将组织专人对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复审。

(九)关于现场答辩的问题。今年原则上不组织现场答辩。

四、工作时间安排

1.申报工作。7月20日至8月20日完成个人申报推荐及网上申报信息填写工作。 

2.资格审核。8月21日至9月21日完成中、高级职称网上审核工作。

3.材料交接。9月22日至9月25日完成中、高级职称材料交接工作。

4.评审工作。9月26日至11月 10日各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完成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5.评审结果备案。11月15日前完成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河北省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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