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与深圳两地计划参加高会评审的同学请特别注意!你们的23年评审申报即将结束!还没有完申报的一定尽快完成申报!

福建申报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全天24小时)

深圳申报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3月8日

 #福建、深圳

评审通知详情 一、福建评审通知

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通知,申报人员应于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期间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

(一)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1年、2022年、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

4.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满足闽财会〔2004〕30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者。

(二)材料报送的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员应于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全天24小时)期间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4年3月8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及地点

1.各设区市财政、人社部门材料受理时间自定,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财政厅。

2.省属单位、中直单位的申报人员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拨打电话提前预约材料受理审核时间(联系电话:0591-87097131),纸质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休日除外)将材料送达至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1楼1105室进行审核。

二、深圳评审通知

 职称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3月8日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必须为在我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1.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方式。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2021、2022、2023年度),并按要求完成考后复核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申报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

  我市实行网上申报评审。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职称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3月8日,申报人应于2月29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将个人信息(含申报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组织评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月8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未完成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人将无法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