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材料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2〕71号)。(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3月22日17:00。
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申报网址:http://202.99.223.97:8899/accountant-review-client-gk2022/
请申报人务必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实名注册并上传资料。


三、资料上传要求
请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内容及观看学习“会计之星”官网飘窗“2022年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指导视频”,严格按要求上传资料。并就资料提交补充说明如下:
1.论文发表日期截至2022年12月,并能够在申报截至日将论文检索页上传至评审系统中。
2.继续教育证明需提交2019年(须包含2019年)以来的“会计之星”官网的学习截图。
3.年度考核表需提交2018年至2022年度的考核表,若所在单位尚未完成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可提交2017年至2021年度的考核表。
其他资料提交要求不变。
(特别提示:为提高一次性通过率,申报人在第一次提交资料时,请按要求将所有资料上传,确保上传完整、打开顺畅、资料清晰。)


四、审核结果反馈
初审完成和二次补充提交时间将在“会计之星”官网公布,请申报人在申报期结束后,随时关注“会计之星”官网发布的通知并登录评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结果有以下三种:
1.评审系统提示“审核通过”。申报人员可根据“会计之星”官网发布的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待现场审核。
2.评审系统提示“审核未通过”。终止申报人2022年度申报。
3.评审系统提示“请根据审核意见修正补充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二次提交时间内,认真按照反馈意见逐条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完整正确的资料。


五、二次提交和反馈
因评审系统设定每人只有一次修改完善的的机会,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完善并未再次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二次提交后经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参照第1条等待现场审核;二次审核未通过的,终止申报人2022年度申报。


六、现场资料审核和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实证资料,将在“会计之星”官网另行通知。现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评审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申报成功,等待答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