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公示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联系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2307室
联系电话:0531-51769803  51769991
来信请注明“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受理截止日期以寄发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天津2022年度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天津市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赵艳伟等同志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名单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反映(点击本页面“我要反馈”)。
天津市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